市教育局昨日说,今年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法有六大变化。
从市教育局提供给本报的资料看,在去年基础上完善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更加符合实际需要,其中一大亮点是制定了实施细则,这使得人们操作起来也比较简单。
从去年开始,我市吹响了中考中招的改革“号角”,分数不再是升学的惟一依据了,“综合素质评定”开始发挥强大作用,例如,如果综合素质评定不合格,学生便无法毕业;如果达不到“良”,学生便无法报考省一级达标学校。改革者希望借此传播一个观念,学生们不仅要关心自己的分数,还要关心自己是否能均衡发展。
从现在看,厦门的做法得到了教育部的肯定,并被包括福建省在内的一些地方所借鉴。但是,市教育局昨日也表示,这种评价方法也并非十全十美,今年的方案便是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的。
和去年相比,评价方法主要发生以下变化:
变化1
调整了评价内容:增加综合实践
评价内容还是分为六个方面,但是,内容有所调整,新的六项内容是,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和综合实践活动等6项。和去年相比,今年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综合为一项,新增加了“综合实践”,市教育局说,这是为了体现课改精神。
变化2
评价主体由一变三:自己、老师、同学
以教师评价为主,学生自评、同学评价为辅。具体权重为学生自评占10%,同学评价占20%,教师评价占70%。家长评价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变化3
调整总分和项目分值:总分100分
过去总分才24分,分值都比较小,具体到下面项目,必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今年,分值增大,综合素质等级评价设总分为100分,总得分“80-100分”为“优”、“65-79分”为“良”、“50-64分” 为“合格”、50分以下为“不合格”。
变化4
明确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30%
原则上各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等级控制在参评学生数的30%以内,省一级达标校和市级以上文明学校优秀等级可上浮10%,省二、三级达标校和省级初中示范校优秀等级可上浮5%。(上浮比例只能享受一次),但是,对于“良”和“合格”并未设等级。
变化5
制定实施细则:操作变简单
这是改革后的方案的亮点,据说花了起草者两个多月时间,它使得综合素质评价更加客观、更具可操作性。
变化6
“浓缩”学生综合成长记录袋:分为成长自我描述和记录目录
今年完善了学生综合成长记录的建设和使用。市教育局说,学生成长记录(袋)可以帮助学生回顾自己的成长过程。但是,今年一些细节发生改变,学生综合成长记录由学生本人保管,不必再交给学校,取而代之的是填写一张“成长记录目录及自我描述”,作为中考招生报名的一项材料缴交学校。这张纸质材料包括两个部分:一是,200字以内的“自我描述”,是学生对自己初中三年自我评价的描述性评语;二是“初中三年成长过程中重要的标志性的事实记录”,是学生自己从成长记录袋中选择自己成长过程中重要的标志性的事件,并将其记录。(本报记者